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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临沧市六项机制推动解决企业困难问题

    来源:临沧市委统战部 2020-05-26 15:46:00

      为改进工作作风,健全企业服务工作体系,切实有效破解企业发展过程中创办难、落地难、成长难、营利难、融资难、引才难、办事难等实际问题,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临沧市采取六项机制推动解决企业困难问题。
      一是建立企业困难问题收集机制。采取市、县(区)上下联动方式,由各县(区)、临沧工业园区、临沧边合区每月通过电话、微信、座谈、问卷等多种途径收集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重点收集企业在合同履行、土地审批、融资协调、招工用工、项目推动和惠企政策落实、软环境建设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对企业反映的苦难和问题,各县(区)在权限范围内能解决的要及时研究、限期解决,县级权限范围确实无法解决,需市级协调解决的,及时上报市服务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服务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整理后交各职能部门进行办理,并纳入督办事项。
      二是建立困难问题分类建档机制。市、县(区)服务企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对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进行汇总分析,并明确专人负责梳理建档,按照政策执行、项目推动、要素保障、软环境治理等分类建立问题台账。对不清楚不确定的问题,要及时向企业和相关部门书面去函或电话衔接,确保问题摸透吃准。对于上级领导批示的涉企问题,一并纳入台账管理。问题分类建档后,要根据问题类型和涉及部门,列出清单,提出交办意见和方案,提交领导小组办公室或领导小组每月例会研究和交办。
      三是建立按月定期研究机制。市、县(区)、临沧工业园区、临沧边合区服务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召开一次例会,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企业反映的困难问题,听取各承办单位对前一次交办事项办理落实情况的汇报,对新问题进行交办。例会作出的决策事项,要及时形成《企业反映困难问题交办通知》,明确办理要求、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对于特别重大事项,需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出面召集研究的,要及时主动作好汇报,提请召开专题会议研究。
      四是建立限时办结机制。问题承办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办理落实交办问题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积极主动深入一线,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需多个部门办理的问题,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发挥主导作用,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联系,确保问题办理顺利进行。配合单位要立足职能职责,认真做好配合工作,确保办理工作的完整性和一致性,防止出现推诿现象。要坚持“先面商,后答复”,面商率必须达到100%。
      五是建立办理结果反馈机制。各县(区)、市直各部门、临沧工业园区、临沧边合区必须落实好企业反映困难问题办理进展情况月报制。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办理完成、企业表示满意的问题实行逐个销号,对不能按时解决的问题实行挂账督办,直至问题解决、企业满意。
      六是建立评议督查机制。由市、县(区)工商联牵头采取民主评议的方式,每年组织企业对部门解决问题的满意程度开展一次集中测评,也可会同市、县(区)人大、政协相关委室或第三方机构,组织社会各界人士和企业代表开展专项民主评议和满意度测评。企业集中测评情况和企业满意度测评结果,向相关县(区)、相关责任部门进行反馈,并报纪检、组织部门和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中共云南省委统战部网络宣传特邀通讯员 李润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