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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范笑天:“亲”要有度 “清”要从严

    来源:《中国统一战线》 2018-07-19 17:43:00

      如何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根据我们的观察,正常政商关系建立的真正难点在于如何做到“清”。“清”就是要做到划清界限,这种界限指的是在相互交往过程中法律与情理之间的界限,具体反映在官员如何合法使用手中的权力,企业家如何合法地约束自己的行为,不越出底线做违法之举。要真正做到政商关系上的“清”,应该秉承一些基本原则。

      要确立组织层面的政商关系,而不是个人层面的政商关系。因为组织之间的交往更多地依照于各种规章制度,企业发展所需要的一些许可,必须要由政府有关部门来审核,这是法律授权,不是个人给予,只要依照章程办事,就无需动用私人关系。从实践中看,一旦政商交往涉及私人层面,就很难做到“清”,因为私人交往中难免会有人情在其中。从揭露出来的政商关系不“清”案例来看,绝大部分的涉案政商双方,都建立了公务关系之外的私人关系。

      要更多地依托制度办事,而不是依托党政官员个人的好恶办事。只有做到制度亲,而不是随意亲,才能做到政商“清”。制度是超越于个人的具体利益的,是为了公共利益而设计出来的,要在市场竞争中获得优势,就要依照制度来办事,依靠企业的实力来获胜。但是长期以来,一些企业家不在练内功上花气力,而是专门公关政府官员,利用其个人好恶来曲意引诱,使得权力运用充满了随意性,从市场公平原则的破坏中获利。这样的利益与企业的正当努力没有直接的关系,反倒令企业声誉损害,令企业家以为不务正业就能够盈利。这是一种严重的误导。也是政商关系不“清”造成的恶果,既害党政官员,也害企业家自身。依托稳定的制度来办事,就可以使得企业合法守规经验,能够获取长远的利益,因为制度所提供的,是一种稳定的长期预期,有了这种预期,企业才能够在内功上练得更强。

      要形成“利益交换禁忌”,不能在政商关系处理上太过任性,不能没有底线。禁忌观念就是,要在守法的基础上,对行为自我约束也要受制于习惯、风俗以及其他一些约定俗成的规矩。在与党政官员交往过程中,不能无所顾忌,这主要出自于企业家自身的约束意识。在涉及与企业发展有关的重大决策事务上,希求政府部门给予支持是一种常态,但是要依靠正道来做事。遇到难处时,可以存有依靠熟人好办事的念头,但切不可以利益做交换,使得企业陷入扭曲的政商关系漩涡之中。

      企业家思维从“靠关系”转向“靠本领”。从根本上看,要使得政商关系真正“清”,就需要企业家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把头脑中的“靠关系”思维祛除掉,转向“靠本领”吃饭,回归企业家本色和本行。

      在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中,总要与政府部门及官员打交道,如果企业家恪守本分,行为上板板正正,就能够建立起正常的政商关系。企业把主要精力放在转型升级和质量提升上,必定能够贡献实质性的财富,成为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政府部门及官员必然就会真诚以待。一些地方政府对企业家的态度过于功利化,也助长了一些企业家不务正业,整天把功夫花在与各级官员打交道上,靠违法利益交换所得到的企业发展,就是沙滩楼阁,必定会被淘汰的。政商关系的不“清”,在许多情况下正是一些企业家不守职业道德、胡乱作为的结果,这说明他们的思维方式根本就不是企业家的思维方式,而是变相的官场思维,陷入的是狭隘的非法利益交换之中。这种本事不是企业家的本事,是有害于企业家本分和声誉的歪本事。

      (作者为民建北京市委会理论委副主任范笑天,本文原载于《中国统一战线》2018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