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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普洱再掀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热潮

    来源:普洱市委统战部 2018-03-15 09:49:00

      刚过完一个愉快的春节,普洱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马上就开始收心聚力,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领导小组的工作计划,3月9日上午召开动员大会,动员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各族干部群众明确任务、同心同德,掀起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热潮。

      2017年,普洱市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8项任务和35项举措的贯彻落实方面,亮点纷呈,引领效应初步显现。据了解,围绕争创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先进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市的目标,普洱市委、市政府专门调整充实了领导小组,形成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市委副书记和3位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政府副市长、市政协副主席为副组长,32家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发《普洱市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等4个文件,进一步明确示范创建的目标、重点和主要任务,明晰实现路径、宣传重点和督查,要求领导小组着力抓好各县(区)的指导服务工作和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指导10县(区)制定实施方案和“七进”创建办法,全年组织教育引导宗教界和信教群众参与培训82期,其中宗教教职人员1050人。领导小组还与10县(区)及94家市直和中央、省驻普单位签订了责任书,对目标管理工作开展督促检查,将目标管理考核纳入市综合绩效考核。

      普洱市委副书记、市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陆平对2017年示范区建设的工作成效给予了肯定,同时对存在问题进行了分析。在讲话中他指出,“创建活动可以检验我们干部的工作能力以及思想作风,提高干部的认识水平。”陆平要求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活动,一定要在导向上下功夫,要提高老百姓的参与度、知晓度以及满意度,要让老百姓对这项活动看得见、听得到、摸得着,要讲效果。他说,“我们的指标就是老百姓,我们的目的是为人民服务。”

      普洱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市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李鸿要求各县(区)各部门全面总结示范区建设工作推进情况和工作实效,特别是要对照普洱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 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市实施方案》和《关于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学校部队宗教活动场所和开展命名示范单位的实施办法》两份重要文件和目标责任制要求,对照指标,全覆盖开展“七进”创建成效进行总结,查找问题,狠抓落实,确保普洱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年内顺利通过省级验收,申报国家级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