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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玉溪元江:以“严”“实”督导 全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

    来源:玉溪市委统战部 2020-05-26 15:47:00

      为全面贯彻落实玉溪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推进会和元江县争创全省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动员部署会议精神,不断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水平。5月18日-22日,元江县争创办抽调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等相关工作人员组成4个督导组,到全县10个乡镇(街道)、62家部门和单位“全方位”“地毯式”进行“严”“实”督导,全力推动全县各级各部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
      督导组通过听取介绍、查阅资料、实地走访、现场反馈等方式,重点督促检查各示范点创建工作落实情况。一致认为,创建工作一定要找准切入点和结合点,要以党建工作为统领,以“九进”活动为总抓手,务必以争创全省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为着力点,按下“加速键”、跑出“加速度”。
      一要以问题为导向,增强创建工作的紧迫感。元江县开展全省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既是推进全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有效载体,也是全县各族干部群众的期盼,更是现实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目前,元江县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在争创全省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过程中,有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对创建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足,推动不力,进度不平衡,协同配合没有形成合力,创建工作还挂在嘴上、停留在表面上,还没有深入群众、深入人心,群众的参与度和知晓率不高。在层层传达压力、压实主体责任、挂图作战、强化督促检查等方面与创建严峻形势不相适,没有形成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有机融合的良好态势,这些问题在很大程度上严重影响了创建工作的实效。根据国家民委于2020年3月印发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办法》第六条:“国家民委每年命名一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省级民族工作部门(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部门)每年3月31日前向国家民委进行示范区示范单位申报,提出验收申请。”这就说明,元江县2021年争创全省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
      二要突出工作重点,对标对表不断打牢创建基础。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民族工作的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把创建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中心工作安排部署,对标对表贯彻落实《元江县关于争创全省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实施方案》《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方案》《元江县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九进”活动》的创建测评标准与任务分工,把示范创建作为“一把手”工程高位推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切实构建县乡村整体推进、三级联动的创建工作大格局。要把加强民族团结作为战略性、基础性、长远性工作来做,真正把“高位”与“推动”有机结合起来,把全社会对民族工作的重视关心转化为对创建活动的参与支持,推动创建活动蓬勃开展。
      三要强化督促检查,在压紧压实责任担当上见实效。要明确主体责任,细化推进措施,按照责任目标和完成时限,督促各责任单位落细落实到位,形成全县各级各部门肩上都有担子、手中有责任,建立健全层层传导压力、分级抓好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可量化、可检查、可问责,做到一抓到底、务求实效。要统筹抓好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与创建工作有机衔接、一体推进、一同落实。要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对标对表、挂图作战创建全省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目标任务。要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示范单位建设引领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用使命和担当浇灌出绚丽的民族团结之花,结出民族团结进步的丰硕之果。
      下一步,县创建办将持续加大督促指导检查和通报力度,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创建示范点开展全方位督促检查指导,为2021年争创全省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夯实基础,为全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贡献元江力量。
      (来源:元江县委统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