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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怒江州人大常委会到泸水市开展《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贯彻执行情况检查

    来源:泸水时讯 2020-05-27 11:22:00

      5月21日至22日,由怒江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尹巨书为组长的执法检查组到泸水市各乡(镇)社区,就泸水市《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21日,检查组一行先后到六库镇江西社区、大兴地镇维拉坝珠海社区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过程中,检查组认真听取各地贯彻执行《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的工作情况介绍,同时还认真查阅各社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作痕迹材料,观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短片,实地走访察看社区扶贫工作车间群众务工就业情况。
      22日,检查组在六库召开座谈会。
      会上,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扬海就泸水市关于贯彻执行《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的工作情况向检查组作了介绍。
      听取介绍后,检查组表示,通过两天的实地走访调研,泸水对贯彻执行《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落实到位,与州委、州政府的要求部署高度一致,工作成绩值得肯定,但同时也存在不足。
      检查组要求,各级上下要凝心聚力抓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建设工作,做好做足迎接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要提高认识和站位,加大群众对《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的宣传认识;各部门要相互配合,形成活力,对于各自开展的工作取得的成绩要高度提炼,能将其说得好、说得透;要对标对表,查缺补漏,化解风险,确保顺利通过考核验收。
      (供稿:泸水市委统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