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邮箱  信息检索:
  • 坚持依法管理 创新思路举措 奋力做好新时代迪庆藏区宗教工作——迪庆藏族自治州2018年度宗教工作综述

    来源:迪庆州委统战部 2019-01-04 11:19:00

      迪庆州作为云南省唯一的藏族自治州,处于反分裂、反渗透的前沿阵地,素为藏区政治形势“晴雨表”。藏传佛教、基督教、天主教、伊斯兰教在迪庆州均有分布,信教群众占全州总人数的36.8%,全州依法登记备案的寺观教堂及固定处所150多个,是云南省宗教工作重点地州之一。2018年以来,在八届州委的坚强领导下,迪庆州委统战部、州民族宗教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和中央、省委、州委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法治思维,在“导”上下功夫,紧紧围绕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主动服从和服务全州发展大局,着力在建机制、强素质、促规范上下功夫,着力提高宗教工作水平,解决宗教领域突出问题,支持宗教界自身建设,强化正面引导和服务,充分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较好地完成了宗教领域各项工作任务,维护了宗教领域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完善体制机制,提高宗教工作管理水平
      州委高度重视宗教工作,把宗教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健全藏传佛教管理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关于做好民间信仰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了州、县、乡三级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了县、乡、村三级宗教管理网络及各级宗教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把宗教工作纳入县、乡两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考核目标。州委、州人民政府出台了《中共迪庆州委 迪庆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治久安建设的意见》,确立了全面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工作责任制,建立了州委常委会每季度研究一次宗教工作,县市区每月研究一次、乡镇每半月研究一次宗教工作的领导机制,确保各项工作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有章可循,提高了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水平。按照省委统战部工作部署,健全基层宗教管理网格,解决好宗教工作基础化、常态化、长效化的问题,严格落实问题清单交办和责任清单落实制度。及时启动了《迪庆州藏传佛教寺院管理条例》的修订程序,制定了《关于迪庆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代表人士教育培养三年规划实施意见》,依法有序推进宗教工作,全州统战系统三次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组织全州统战民宗系统干部进行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全省宗教工作会议、州委宗教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及《宗教事务条例》等相关政策法规。
      二、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宗教领域突出问题
      新形势下宗教工作范围广、任务重,既要全面推进,又要重点突破。结合全州各宗教情况抓住主要矛盾,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下大力气、持之以恒地解决了一批宗教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藏传佛教领域,加强了“宗教搭台、经济唱戏”治理工作,杜绝了企业和个人承包寺庙,借教敛财等乱象的发生。强化了露天宗教造像和宗教活动场所无序扩张问题整治。坚决抵御境内外各类假“活佛”的非法活动,积极推动文明敬香、文明礼佛、科学放生、保护环境工作。深入开展了乱挂乱搭经幡问题治理,在信教群众的强烈要求下,秉承自愿、依法、规范的原则,对全州范围内通讯线杆、输电杆塔、公路桥梁、河道扶栏、道路两端等公共区域乱挂乱搭经幡行为进行了治理,并规范了经幡悬挂地点,得到了全州广大信教群众的支持和好评。其他宗教领域,加强了天主教教职人员的管理服务和依法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工作,将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工作引向深入。加强了伊斯兰领域“阿化”“沙化”“清真”概念泛化问题排查,规范清真食品管理,防止清真标识泛化和“清真”概念的扩大化,坚决抵御境外渗透,加强宗教内部规范化管理,坚决制止非法思想在全州传播蔓延。持续深入推进“三村七进一行动”工程,引导宗教界提高遇事找法、化解矛盾用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及时应对和处置了一些突发事件,各级党委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担负好领导责任,加强了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制定完善了工作措施,做到发现及时、处置果断,将问题处理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好全州宗教和谐稳定和社会长治久安。
      三、支持自身建设,夯实宗教工作基础
      州委高度重视宗教界自身建设和加强团体建设工作,2018年以来,州县两级共举办藏传佛教代表人士培训6期,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主要教职培训3期,藏传佛教主要僧职(格贵、英则、堪布等)培训2期,民管会负责人培训班1期。积极引导民管会健全完善了《重大宗教活动审批报备制度》《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制度》《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和教职人员管理制度》《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制度》《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和教职人员请销假制度》《宗教活动场所外来人员登记制度》《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制度》《宗教活动场所治安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好宗教界切身利益,充分保障了州县两级爱国宗教团体办公经费。继续对藏传佛教民管会成员及基督教、伊斯兰教、天主教主要教职给予适当的岗位补贴。
      四、加强服务引导,推动宗教和谐有序
      建立了各级领导干部联系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工作机制。深入宗教活动场所、信教群众当中,与宗教教职人员、信教群众零距离接触,面对面、心连心,交心交友。建立了厅、处级领导干部每年走访慰问不少于2次、县乡两级干部联系宗教活动场所和困难教职人员且每季度结对走访不少于2次的工作机制,为贫困或老弱病残教职人员实实在在解难事、做实事、办好事。60岁以上在册在寺僧尼全部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结合“三村七进一行动”工程,持续开展了“健康进寺”和“送法入寺”等活动,为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凝聚正能量。深入开展了“拥护核心·心向北京”主题教育活动,筑牢拥护核心的思想根基,增强心向北京的政治自觉,凝聚了“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的思想共识,坚决与境外分裂势力划清界限。深入开展送法律、送健康、送图书进寺庙等活动,实现了党的十九大精神、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等宣传教育全覆盖。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按照中央“八坚持、八创建”的标准选出11座(其中藏传佛教寺庙6座、基督教堂3座、清真寺1座、天主教堂1座)和谐寺观教堂,在加强对宗教工作领导的同时,激发了宗教界爱党、爱国、爱教、利民的优良传统情感。做好了安全工作。凡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宗教活动,严格履行依法报批程序并进行安全风险评估。依法审批后开展的大型宗教活动,由各县市组成专项工作组,深入宗教活动场所排查化解矛盾和安全隐患,切实做好宗教领域的安保服务工作。
      五、创新工作举措,强化宗教事务管理
      紧紧围绕“导”的工作思路,积极把握新时代宗教工作的新情况新要求,探索并建立了“12345”的工作法方法。即:1个机制,建立宗教管理长效机制,形成各级党委、政府牵头,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2个纳入,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宗教政策法规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党政领导干部培训计划中,将宗教工作纳入各县、乡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目标中;3个到位,今年的宗教领域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及各部门领导班子做到了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行动落实到位;4个延伸,将宗教工作范围延伸到基层组织、国有企业、中小学校及重点村社;5个注重,注重探索和创新,注重密切联系群众,注重三支队伍建设,注重正面引导,注重发挥宗教团体的侨联纽带作用。
      新的一年里,面对新时代宗教工作的新形式新任务新要求,迪庆州委统战部、州民族宗教委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强化责任担当,履职尽责、创新工作,推动全州宗教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迪庆州委统战部  斯那农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