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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附宣传手册)

    来源: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8-10-25 15:38:00

      根据国管局《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2017]180号)关于开展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相关要求,为切实做好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保障的办公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2017]180号)有关工作要求,围绕改善工作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发挥好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的目标,因地制宜投放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规范生活垃圾收运及处置,建立生活垃圾综合管理体系,实现办公区域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促进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
      二、组织机构
      成立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保障的办公区域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实施范围
      本方案实施范围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保障的省委机关广福办公区和省政府机关五华山办公区。
      四、分类要求
      根据生活垃圾成分构成和目前处理技术,分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可回收垃圾及其他垃圾四类。
      (一)有害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药品及其包装物等。
      2.投放运送。按照科学、便利原则设置有害垃圾投放专用垃圾桶,用于投放从各办公室及会议室中更换的废荧光灯及废电池等有害垃圾,收集后交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收运处理。
      (二)餐厨垃圾
      1.主要品种。办公区职工餐厅产生的餐厨垃圾,包括剩菜剩饭、骨头、菜根菜叶、果品等。
      2.投放运送。设置单独的密闭容器实行单独存放,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台账,安排专人负责台账管理工作,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严格执行与具有专门资质的餐厨垃圾公司签订的《餐厨垃圾回收协议》,配合回收企业做到日产日清。
      (三)可回收物
      1.主要品种。包括公开发行的废旧报刊书籍,废塑料,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金属,废玻璃等。
      2.投放运送。按照科学、便利原则在办公区室内外公共区域设置可回收垃圾专用垃圾桶,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纳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渠道。
      (四)其他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卫生纸、餐巾纸、烟头、果皮果壳等不可回收垃圾。
      2.投放运送。按照科学、便利的原则在办公区室内外区域设立分类垃圾桶,引导干部职工形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良好习惯。
      五、工作措施
      1.制订实施方案。根据《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2017]180号)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实施方案,明确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保障各办公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
      2.开展宣传发动活动。分发垃圾分类宣传资料,利用宣传展板等多种形式开展垃圾分类宣传,介绍垃圾分类有关知识,引导干部职工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良好习惯,形成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尽力、人人作为”的良好氛围。
      3.做好基础保障工作。根据前期摸底统计情况,配齐、配足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保障的办公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垃圾桶等设施,为开展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供硬件保障。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8年5月3日

      宣传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