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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云南民族村荣获“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园”称号

    来源:度假区工委统战部 2016-12-15 10:25:00

        近年来,云南民族村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云南时“将云南建设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重要指示精神,作为传承弘扬和集中展示云南优秀少数民族文化风情的重要窗口,在省、市党委、政府的亲切关怀下,在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的坚强和正确领导下,牢牢把握尊重民族习俗、增强民族团结、荟萃民族文化、培养各族青年成才等核心环节,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和传承展示,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内涵,实现了少数民族地区民族文化与旅游文化人才培养的有机结合,推动传承展示民族文化与市场经济发展无缝对接,为努力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充分发挥了云南民族村示范引领、典型带动的作用。经中共云南省委统战部、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研究决定,授予云南民族村“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园”荣誉称号。

        12月7日下午,中共云南省委统战部、云南省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在云南民族村举行了隆重的揭牌仪式,中共云南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部长黄毅,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李四明,中共昆明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杨皕,度假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书记罗建宾等领导出席授牌仪式,省委统战部马春副部长主持授牌仪式,云南民族村80余名少数民族员工代表和干部参加了揭牌仪式。

        揭牌仪式上,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徐畅江宣读了《中共云南省委统战部 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授予云南民族村“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园”荣誉称号的决定》;中共云南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部长黄毅,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李四明,共同为云南民族村“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园”揭牌;云南民族村总经理、党委书记解文涛做了表态发言,他代表云南民族村各民族兄弟姐妹,对长期以来关心云南民族村建设发展的各级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和领导表示衷心感谢!并表示将以荣获“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园”称号为新的起点,进一步做好云南少数民族文化的弘扬、传承、保护和少数民族旅游人才的培养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云南时重要讲话精神,再接再厉、发扬成绩,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在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伟大实践中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授牌仪式结束后,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部长黄毅和出席授牌仪式的各位领导,考察调研了云南民族村部分少数民族村寨,亲切看望了云南民族村民族员工代表。 (度假区工委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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