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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纪委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组五项措施积极开展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

    来源: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组 2017-10-10 09:23:00

       根据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统一部署,按照《关于转发〈中央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关于开展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要求,驻部纪检组认真开展了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工作。

        一、高度重视积极安排

    驻部纪检组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召开组务会研究,制定方案,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及时向省委统战部、省委台办、省社会主义学院、省侨办、省侨联、省台联、省黄埔军校同学会、云南中华职教社、省工商联等9家综合监督单位及民革省委、民盟省委、民建省委、民进省委、农工党省委、致公党省委、九三学社省委、台盟省委等8家民主党派省级机关下发《关于开展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函)》,传达中央纪委和省纪委文件精神,安排部署集中排查整治自查自纠工作。

        二、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及规定,积极组织财务、纪检等有关人员集中对2016年7月1日以来本单位公款购买和接待中消费白酒的情况进行自查,特别是公款批量购买白酒、红酒及进口酒等作为重点全部清理出来,根据中央、省有关公务、外事接待等标准要求,细化高档白酒标准,并完成《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情况统计表》,对自查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9家综合监督单位及8家民主党派省级机关从自查的情况来看,个别一般公务接待、外事接待等消费、少量购买白酒和红酒在70元~390元范围,没有发现购买消费高档白酒的情况。

        三、结合实际重点抽查

       驻部纪检组成立专项抽查领导小组,2017年8月10日至9月5日陈涛组长、桂宝宁副组长分别带队对省委统战部、省侨办、省侨联、省工商联等四家单位对有关单位进行重点抽查,听取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实地查阅台账,核查报销票据等。从抽查的情况来看,四家单位均按照公务接待及外事接待标准,目前没有发现公款购买和消费高档白酒的情况。

        四、完善排查整治台账

       驻部纪检组和9家综合监督单位及8家民主党派省级机关均按要求建立了开展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集中排查整治专项工作台账,整理完成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档案资料共18盒,形成自查自纠报告17份,排查整治综合报告1份,进一步完善工作痕迹资料。

        五、加强宣传教育引导

       在此次专项排查中,驻部纪检组因势利导,加强宣传教育引导。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在排查整治工作过程中,要注意方式方法,避免负面影响和舆论炒作。驻部纪检组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明确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自查自纠工作不力的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对排查出来的违规违纪问题严查快处,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同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聚焦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四风”问题,引导9家综合监督单位及8家民主党派省级机关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严防“四风”问题反弹,传导出公务接待不提倡饮酒和严禁公款购买消费高档酒的信号,力戒奢靡,形成清正廉洁、勤俭节约的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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