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中秋国庆节日期间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
省委统战部、省委台办、省社会主义学院、省侨办、省侨联、省台联、省黄埔军校同学会、云南中华职教社、省工商联:
根据《中共云南省纪委 云南省监委关于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确保2018年中秋国庆风清气正的通知》(云纪发电〔2018〕4号)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治“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现就切实加强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纪律作风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传达学习,严明纪律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组织党员干部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治“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关于正风肃纪的部署要求,持续深化认识,保持狠抓作风建设从严势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进一步确保中秋、国庆假日期间风清气正。
二、明确责任要求,严格执行规定
各单位党组、领导班子要自觉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持之以恒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各单位纪检组织要提早向本单位党员干部打招呼、提要求、发信号,节日期间明察暗访,加强监督检查,协助本单位、驻部纪检组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
三、加大执纪力度,严惩违纪行为
省纪委监委、驻部纪检组将在中秋、国庆期间,通过明察暗访、集中检查、重点抽查、交叉检查、受理群众举报等方式开展纪律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和节庆假日纪律要求,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对违规违纪问题公开通报曝光。
请各单位将《中共云南省纪委 云南省监委关于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确保2018年中秋国庆风清气正的通知》附件1、2的表格及落实情况,于2018年10月8日前反馈至驻部纪检组。
联系人:文晓君 电话:64640300 63120168(传真)
邮箱:ynswtzbjjz@126.com
省纪委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组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