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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促进“两个健康”——云南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系列报道(四)

    来源:云南日报 2017-11-03 08:57:00

        国庆前夕,我省召开全省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大会,印发实施《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实施意见》和《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10条措施》《关于进一步改善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10条措施》,密集出招破解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突出困难和问题,规范政商亲清交往,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两个健康”是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的主题。党的十九大报告在阐述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时明确指出,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重要指示,持续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策措施的落实。

        非公有制经济要健康发展,前提是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要健康成长。我省在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深入开展以“四信”为主题和以“守法诚信、坚定信心”为重点的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坚持把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融入企业发展,贯穿企业党建、企业文化建设;加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特别是年轻一代教育培养,成立云南省青年企业家商会;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在推动跨越发展中谱写人生事业的华彩篇章。

        良性互动的政商关系是经济发展活力的润滑剂,也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必须。着眼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我省搭建党委、政府与企业、商会沟通协商的制度化平台,建立省级领导挂钩联系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工作制度,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发挥工商联桥梁和纽带作用,开展云南省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建立云南省民营企业维权委员会,组建云南省民营企业投诉中心,推动建立“政府、工商联、银行、企业”常态化对接机制;收集民营企业存在的有代表性的100个具体困难问题,认真研究、抓好落实;形成服务“百县百企”的工作机制。

        民营经济是云南实现跨越发展的重要力量,云南的经济活力在于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我省发挥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经济优势,引导动员他们通过光彩事业行动、“万企帮万村”、公益捐助等,参与脱贫攻坚、经济建设、沿边开发开放,支持他们加快转方式调结构,做大做强非公有制经济。截至今年9月底,“中国光彩事业德宏行”190项招商引资项目中,合同项目141项,合同资金1806.03亿元,协议项目合同转化率74.21%;合同项目中,已开工95项,合同项目开工率67.38%,累计到位资金410.63亿元。

        对有贡献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做适当政治安排是一项重要工作。我省着力加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培养,完善综合评价体系,把思想政治强、行业代表性强、参政议政能力强、社会信誉好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推荐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吸收到工商联组织当中,畅通他们有序政治参与渠道;支持工商联加强对基层商会、协会等组织的联系、引导和服务,将统战工作向基层延伸覆盖。

        站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新起点,云南开始了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促进“两个健康”的新实践。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关于‘两个毫不动摇’以及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弘扬企业家精神等论述给我留下深刻印象,也让我对新时代非公经济的发展前景充满期待。”云南省总商会副主席、云南南方教育投资集团董事长兰靖感言。(云南日报记者 程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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