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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组积极实践“ 四种形态” 实现廉政谈话全覆盖

    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2017-01-06 16:44:00

        2016年,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组积极探索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常态,制定印发了《关于实行谈话工作全覆盖的实施意见》。各综合监督单位按照《意见》,有效开展廉政谈话工作,全年共开展各层次廉政谈话480人次,实现了廉政谈话全覆盖。

       注重抓源头,突出关键少数。为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使第一种形态常态化,驻部纪检组在2016年初就综合监督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别约谈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突出“关键少数”抓源头,深入了解廉政建设风险点。综合监督单位主要负责人积极与班子成员及下属单位(处室)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洁谈话154人次。其中,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廉政谈话50人次,单位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领导廉政谈话104人次。通过逐级传导责任压力,达到层层落实第一种形态的目的。

       注重日常监督,廉政谈话常态化。2016年,驻部纪检组不仅对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同时,针对部分监督单位普遍存在中层干部岗位长期未调整的实际,梳理出权力相对集中且长期任职的重点岗位,形成纪检组与监督单位党组织协同约谈机制。一年来,各部门领导与干部职工廉政谈话326人次。通过廉政谈话,提高了干部职工尊崇党纪党规、廉政自律意识。

    注重抓早抓小,早提醒、早警示。针对廉政谈话中发现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及时扯袖子、咬耳朵,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如发现某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如何落实主体责任说不清楚,在谈话中提醒该同志加强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文件精神的学习,强化职能作用。发现某单位处长,对本支部的廉政风险点认识不清,没有具体应对措施,及时提醒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处工作性质研究制订本支部廉政建设的措施办法等。

      注重成果运用,建立廉政档案。通过一年的努力,初步建立了综合监督单位党员干部的廉政档案,为干部履行好“一岗双责”和做好选拔使用工作提供重要保证。处以上党员干部“廉政档案”由驻部纪检组填写和保管,处以下党员干部由各综合监督单位填写。主要记载党员干部本人及家庭的基本信息,同时还包括动态事项,如本人及亲属经商办企业情况、违规违纪情况、个人婚姻变化情况等。当人员、信息发生变动时,会对档案信息及时进行更新。同时,驻部纪检组把廉政档案作为开具个人廉政证明及考核、晋升、提拔的重要依据。

        廉政谈话全覆盖后,党员干部普遍反映:这样的谈话是有温度的,干部从中感受到了组织的关爱与体贴;这样的谈话是有刻度的,干部从中接受了体检与检验;这样的谈话是有震慑的,干部真的会红脸、出汗。廉政谈话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时常提醒、经常纠偏起到了积极作用,体现了对党纪的切实维护,体现了严管就是厚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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